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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二總隊全球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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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沿革

更新日期:113-03-14

發布單位:保安警察第二總隊秘書室

保二總隊職司國營事業機構(台灣電力公司各核電廠、中油公司永安天然氣廠) 、科學園區及科技產業園區(加工出口區)安全維護及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科園守護、能源維安」為本總隊核心宗旨。
沿革:
  • 本總隊於民國36年9月1日設立於南京市,並於同年9月15日在台北市懷寧街工礦大樓三樓成立總隊部正式辦公。
  • 本總隊原銜為「資源委員會台灣工礦警察總隊」,隸屬於行政院資源委員會,並受內政部警察總署之指揮監督。
  • 嗣於民國38年11月17日為因應當時軍事需要及配合實施警政一元化政策,奉前東南軍政長官公署令,改編為「台灣省保安警察第二總隊」隸屬台灣省政府,兼受台灣保安司令部及資源委員會之指揮監督。
  • 民國40年6月正式核定「台灣省保安警察第二總隊組織規程」, 律定本總隊之主要任務一掌理國營、省營、國省合營生產事業機構財產、設備之護衛業務。
  • 民國42年資源委員會裁撤,業務併歸經濟部,本總隊亦隨之改為兼受經濟部之指揮監督。
  • 民國46年9月16日奉國防部令將本總隊之指揮權移至台灣省警務處,
  • 民國79年1月1日本總隊改隸內政部警政署並兼受經濟部之指揮。
  • 另保護智慧財產權警察大隊於93年11月正式納編入本總隊。
  • 民國94年1月1日第五大隊(保護智慧財產權警察大隊)改制為本總隊第一大隊。
  • 民國103年因應行政院組織改造,原3組、4室、1中心、4大隊調整為4科、3室、1中心、1刑事警察大隊、3大隊(原第一大隊改制為刑事警察大隊)。
  • 民國104年7月1日第三大隊第三中隊所屬古亭分隊、漢口小隊、警衛小隊及安康小隊調整隸屬於第二大隊第三中隊;第三大隊第二中隊所屬中港分隊及潭子小隊調整隸屬於第三大隊第三中隊;另因應國科會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銅鑼園區安全維護需求,第三大隊第一中隊銅鑼小隊正式納編。
  • 民國106年4月1日將原隸屬於第二大隊第一中隊之核電小隊,調整隸屬於第二大隊第三中隊。
  • 民國108年5月20日將原第三大隊第二中隊虎尾分隊調整為虎尾小隊、后里小隊調整為后里分隊。
  • 民國109年:
    1.109年2月12日本總隊第三大隊第一中隊宜蘭小隊成立。
    2.109年5月13日本總隊本總隊第三大隊第二中隊二林分隊成立。
    3.109年12月17日本總隊本總隊第一大隊第二中隊西拉雅分隊成立。
  • 110年:
    1.110年1月1日本總隊第三大隊第一中隊生醫小隊成立。
    2.本總隊派駐龍門電廠警力各項勤務執行至同年4月30日止,同年5月1日10時,本總隊二大一中移撥同仁42人均於本總隊各大隊報到完畢,圓滿達成移撥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