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防犯罪宣導
發布日期:109-11-06
更新日期:109-11-06
發布單位:保安警察第二總隊
一、
加裝防竊設備:二、
車輛停放時間較長:三、
優先選擇有管理人員看守的停車場:四、
停車應擇明亮處:五、
定時檢查住宅附近環境:六、
貴重物品不放置車內:七、
車輛引擎蓋及門應確實上鎖,車窗應全部關上,避免竊賊從車窗空隙撬開車門。八、
租車與人或他人借車,應熟習對方品性,以防鑰匙被複製而竊走車輛。一、
加裝防竊設備:二、
車輛停放時間較長:三、
優先選擇有管理人員看守的停車場:四、
停車應擇明亮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