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入內容區塊
:::
回首頁
|
網站導覽
|
English
進階搜尋
字型大小
:::
回首頁
網站導覽
English
總隊簡介
總隊介紹
歷史沿革
任務目標及願景
端正警察風紀
長官介紹
總隊首長介紹
歷任總隊長介紹
總隊部科、室、主任主管介紹
各大隊主管介紹
組織架構
轄區介紹
總隊所屬大隊轄區資料
業務職掌
人事室
警務科
主計室
訓練科
後勤科
MORE+
總隊及各單位服務信箱
公告訊息
最新消息
刑事業務統計
好人好事
招標資訊
隱私權及網站安全政策
政府網站資料開放宣告
便民服務
總隊長信箱
反映意見
案件查詢
為民服務
交通違規檢舉
反映意見
案件查詢
申辦專區
檔案應用閱覽
警政署線上申辦
E政府線上申辦
主管業務問答集
警察職權行使法問答集
雙語詞彙
婦幼專區
宣導專區
預防犯罪宣導
保防教育宣導
ODF-CNS15251標準格式推廣
文化映像景平季刊
景平季刊介紹
歷期景平季刊
主題專區
關老師專區
總隊關老師說明
教育訓練專區
警務教育訓練
保二警友專區
保二警友會標章
保二警友會組織章程
保二警友會委員名冊
保二警友會各辦事處
資訊公開
政府資訊公開
工作報告
會計月報表
會計其他報表
公益勸募
「利衝法」辦理補助或交易案件身分關係公開專區
MORE+
性別平等專區
工作小組設置及審議要點
工作小組委員名冊
性別平等相關連結
防空避難專區
警政爭議訊息澄清專區
網網相連
警政機關連結
法規查詢連結
法務部調查局連結
:::
首頁
資訊公開
性別平等專區
性別平等相關連結
性別平等相關連結
發布日期:109-11-10
更新日期:110-03-30
發布單位:保安警察第二總隊
女性公務人員請生理假之Q&A
Q:
請問女性公務人員請生理假時,在請假事由欄上是否一定要填寫「生理假」等字眼,遇到單位長官是男性,總是比較尷尬,可否用「例假」來替代?
A:
依公務人員請假規則第三條第二項:女性公務人員因生理假致工作有困難者,每月得請生理假一日,其請假日數併入病假計算,其超過者,以事假抵銷。
依公務人員考績法施行細則第四條:各機關辦理考績時,不得以下列情形,作為考績等次之考量因素:一、依法令規定日數所核給之家庭照顧假、生理假、婚假、產前假、娩假、流產假或陪產假及因安胎事由所請之假。二、依法令規定給予之哺乳時間或因育嬰減少之工作時間。
女性同仁如因生理痛導致影響工作者,依規定每月得請生理假一天,生理期乃是女性身體正常之代謝狀況,應調整觀念無須感到尷尬,男性長官也會體恤女性每個月一次的不方便,而給予適當的准假,不必拘泥「生理假」等字眼。
回上一頁
瀏覽人次:
1047
展開/收合
總隊簡介
總隊介紹
長官介紹
組織架構
轄區介紹
業務職掌
總隊及各單位服務信箱
公告訊息
最新消息
刑事業務統計
好人好事
招標資訊
隱私權及網站安全政策
政府網站資料開放宣告
便民服務
總隊長信箱
為民服務
交通違規檢舉
申辦專區
主管業務問答集
雙語詞彙
婦幼專區
宣導專區
預防犯罪宣導
保防教育宣導
ODF-CNS15251標準格式推廣
文化映像景平季刊
主題專區
關老師專區
教育訓練專區
保二警友專區
資訊公開
政府資訊公開
性別平等專區
防空避難專區
警政爭議訊息澄清專區
網網相連
警政機關連結
法規查詢連結
法務部調查局連結
保二警尚讚
保二總隊長室
本隊影音頻道
TOP
回上方